2020年9月1日 星期二
2020年8月17日 星期一
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載具管理實施計畫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國民小學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載具管理實施計畫
99.03.17學年會議討論,擴大行政會議通過
108.04.22經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9.01.13經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9.07.01經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9年3月30日新北教特字第1090554355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有效管理學生在校使用行動載具,維護校園安全與秩序,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三、使用時間:行動載具可以使用的時段分為:
(一)上午8點以前。
(二)放學以後。
(三)特殊情況:校外教學期間,經導師同意後方可免申請准予使用。
四、管理方式:
(一)禁止使用時段一律關機(上午08:00-放學時間)。
(二)上課期間,家長臨時有事需要聯絡同學時,請一律打電話到學務處(電話為26709228轉120-122)或撥0(總機),當接到家長來電時,會知會導師或者通知同學。
(三)不得利用學校電源實施行動載具充電。
五、違規處置:
(一)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經勸導後再犯則處以愛校服務,累犯者取消其一定時間之使用權力,並代為保管後通知家長領回。
(二)其他未按規定使用行動載具者(例如:偷拍、錄音、上網、打電動、聽音樂…等等),依違規情節輕重給予處置。
(三)利用行動載具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繫工具者,立即取消其一定時間之使用權力,並代為保管後通知家長領回。
六、其他:
(一)行動載具僅提供聯繫使用,如有其他需求需經導師同意。
(二)在公共場合使用行動載具時,不得大聲喧嘩與口出穢言。
(三)行動載具屬於貴重物品,如有需要帶行動載具者,必須妥慎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四)如申請人更換載具型號者需重新提出申請,否則視同違規,立即取消其一定時間之使用權力,並代為保管後通知家長領回。
(五)申請時間:每學年開學後三週內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期中新增個案另案處理。
七、本管理實施計畫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國民小學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載具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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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請填寫申請人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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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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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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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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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具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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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具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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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請填寫申請原因:(務必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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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請詳閱本校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載具管理實施計畫後勾選已閱讀並簽名: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9年3月30日新北教特字第1090554355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有效管理學生在校使用行動載具,維護校園安全與秩序,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三、使用時間:行動載具可以使用的時段分為:(一)上午8點以前。(二)放學以後。(三)特殊情況:校外教學期間,經導師同意後方可免申請准予使用。 四、管理方式: (一)禁止使用時段一律關機(上午08:00-放學時間)。 (二)上課期間,家長臨時有事需要聯絡同學時,請一律打電話到學務處(電話為26709228轉120-122)或轉0(總機),當接到家長來電時,會知會導師或者通知同學。 (三)不得利用學校電源實施行動載具充電。 五、違規處置: (一)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經勸導後再犯則處以愛校服務,累犯者取消其一定時間之使用權力,並代為保管後通知家長領回。 (二)其他未按規定使用行動載具者(例如:偷拍、錄音、上網、打電動、聽音樂…等等),依違規情節輕重給予處置。 (三)利用行動載具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繫工具者,立即取消其一定時間之使用權力,並代為保管後通知家長領回。 六、其他: (一)行動載具僅提供聯繫使用,如有其他需求需經導師同意。 (二)在公共場合使用行動載具時,不得大聲喧嘩與口出穢言。 (三)行動載具屬於貴重物品,如有需要帶行動載具者,必須妥慎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四)如申請人更換載具型號者需重新提出申請,否則視同違規,立即取消其一定時間之使用權力,並代為保管後通知家長領回。 (五)申請時間:每學年開學後三週內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期中新增個案另案處理。 七、本管理實施計畫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人已詳閱上述實施計畫,並會要求孩子確實遵守。(請打勾) 家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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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核章與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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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 |
生教組長 |
學務主任 |
是否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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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2020年7月23日 星期四
2020年7月13日 星期一
109-0714-學務處晨會報告。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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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會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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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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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14(二)11:20至12:00期末大掃除,請各班級共同進行環境整理,行政與科任老師巡檢外掃區域,確實掌握班級打掃工作與學生安全。
2.各班級額溫槍請於7/14(二)16:00前送回健康中心、班級旗送至學務處。
3.暑假期間持續配合防疫措施,教職員工生進入校園仍需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行政人員請結合簽到表紀錄體溫量測結果,育樂營學生亦需配合記錄) |
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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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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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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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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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
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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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日 星期五
109-0707-學務處晨會報告。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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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會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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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1. 7/7(二)中午12:50召開午餐推行委員會期末會議,地點:校史室。 2.預告~ 7/13 (下週一)午餐結束後,請各班級協助將班級餐具、清潔用品、圍裙及其他剩餘髮帽或口罩等送回午餐室。 3.預告~7/14(下周二)收回各班級額溫槍。 |
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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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 1.晨會後請第21週(7/13-14、8/28返校日)導護組留下辦理崗哨抽籤。總導護:鄭景如老師;導護:王薇婷、陳怡君、陳冠志、吳映真、張雅清等老師。 2.公文(新北教工環字第1091188738號)轉達:有關教育局與消防局合辦「109年新北市立國民小學防災教育暑假作業」案。公文內容(含暑假作業學習單範例)已公告於本校首頁最新消息中,請同仁參酌後,生教組將以聯絡單調查是否參與、選用學習單版本、印製數量,由生教組統一進行黑白印製。公文特聲明本案非採強制參加,但因具教育意義、可充當暑假作業且有獎勵品,在此鼓勵各班踴躍參與。 |
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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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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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製發一~五年級「暑假學生健康自主管理實踐卡」,敬請老師指導孩子,放期間應該維持正常作息與各項健康好習慣。請於109學年度開學後,以班級為單位交回學務處衛生組彙整。
2.
製發一年級「防疫洗手我做到」與三年級「防止病媒蚊孳生大家動起來」暑假活動著色單張,敬請老師提醒孩子在放期間完成,並落實個人衛生與居家環境清潔。請於109學年度開學後,以班級為單位交回學務處衛生組彙整。
3.
配合期末相關作息,於7/9(四)上午至7/10(五)的下課時間,資源回收地點改在風雨集合場進行,請老師指導學生分類整理,屆時清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回收。7/13(一)與7/14(二)僅就環境清理之垃圾進行集中清運。感謝大家的協助配合!
4. 感謝老師們持續指導學生重視並養成健康的好習慣,敬請指導學生填妥「學生每週健康促進實踐紀錄表」、「廁所每日清潔檢查表」,與「108學年度教室清潔消毒紀錄表」一併交回衛生組彙整。
5. 請老師於7/8(三)將含氟漱口水報表與7月份潔牙單填妥後,交回健康中心彙整。7/14(二)收回額溫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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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
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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